关于饮料包装机械产品的CE认证要求之安全组合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a) 机械设备的制造必须适合于它的功能,而且,在制造商可预见的条件下对调试和维修该设备的人员不会造成危险。采取措施的目的必须是为了排除在机械设备可预见的整个寿命周期内(包括装配和拆卸阶段)的事故危险,甚至因可预见的异常情况造成的事故危险。
(b) 在选择最适当的方法时,制造商必须按规定顺序采用下列措施:
——尽可能地消除或减小危险(机械设备的内在安全设计与制造);
——对于无法排除的危险,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将由于所采用的保护措施的任何缺陷导致的残留危险通知用户,说明是否需要进行任何特定的培训,并对提供人员保护装置的任何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c) 在设计、制造机械设备和编写说明书时,制造商不仅要设想到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而且还必须设想到可合理期望的使用。机械设备的设计必须能防止可能会产生危险的不正常使用。否则,在说明书中必须提醒用户注意机械设备不应有的使用方式(经验表明这种使用方式可能会出现)。
(d) 必须考虑人机工效学的原则,尽量减少在预定使用条件下操作者的疲劳、不舒适及心理压力。
(e) 在设计和制造机械设备时,制造商必须考虑对操作者的约束,即必须或有预见地使用人身保护设备(例如鞋子、手套等)。
(f) 机械设备供货必须备有基本的专用设备和附件,以使其能调试、维护和安全使用。